不难 | 连载中 2.7万字
“万于左,跟上啊!” 拜托,我只是在那幅喜欢的画前面流连了顶多二十秒而已。所以说,出游跟着队人马走实在是从头错到底。 事实上这一整天也都是个大错误。尤其是,最后那个短小而精悍的结尾。 “于左。”一个听着挺熟悉的陌生声音接住了我的去路。但仿佛有只存在于记忆的很深很深的那一处,有点想不起来了。 有人说,只需要一个瞬间,就可以让你彻底不属于自己。之前我一直是嗤之以鼻的,直到…… “莫……莫绮理。” 认出他好像并不能让他有多高兴。因为对面那个穿正装的英俊男人皱起了他的眉,“怎么把姓改了。” 这是一个足以一下子冷冻结冰的尴尬。谁会想到他劈头盖脸的第二句话会是这样。 “冠夫姓。”我只是稍微沉默了一下子,垂下眼睑,“我嫁人了。” 不到万分之一秒,我又瞬间仰起头,我嫁人我骄傲,干吗不敢对上他的眼睛。 为此,我也是挺佩服自己的心理素质。 平时最喜欢的,就是坐在家里二楼的小阳台里,外面是细细的小雨,调一壶甜到腻的英式奶茶,用一盏小烛台暖暖的温着。再配一碟子奶油曲奇,那么有一页没一页的看书,搞搞小资情调。 但是今天的小雨只是让我一古脑的焦虑。满脑子塞得都是美术馆里从天而降的那张脸,以及那张脸最后极不负责任的那一句“噢,那真是恭喜你”。 透过雨幕,我像可以看到两个人影。男生一边替旁边小小的人儿拆开糖纸一边儿说:“于左,等你满了二十岁,我就把你娶回家,好不好。” 女孩儿想也不想就回答,好。 男生失笑,“你好歹也考虑下呀。” 然后便是两张放大的笑脸,长镜头越拉越远。 “于左,我回来了。” 是小万的声音。 哦,不好意思忘了交代,这是我儿子,万治予。很大气的名字吧,是他爷爷给起的,我是觉得怎么那么老气。 那后一天的下午是莫琦理约定的时间,地点是他住的酒店附近的一个咖啡馆。这让我很失落。 “喝什么?”他问的...